| [健保論壇]二代健保法案論壇--當全民健保遇見法律 |
| 作者 chad | |
| 2010/05/05, Wednesd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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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法案論壇--當全民健保遇見法律 地點:政治大學公企中心(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號) ![]()
二代健保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中。無疑,這是當今最為重要的民生法案。此時,除了政策、制度的考量,更需要進行法制與法治的檢視與探討。基於大學服務社會之職責,政治大學法學院及公企中心將於公企中心舉行二代健保法案論壇,自2010年5月7日起接連三週(每週星期五下午),針對「二代健保財務改革的合憲性探討」、「組織改革與公民參與法制」、「支付制度、醫療院所的合理給付與醫療資源節約之相關法制」、「涉外法制」及「大法官會議健保相關解釋及二代健保相關法制之改革」五大議題進行討論,並邀請朱澤民、黃世鑫、蔡維音、楊麗環、林國明、呂建德、李玉君、鄭麗文、李玉春、林金龍、邵惠玲、黃淑英、楊哲銘、廖元豪、陳節如、陳純一、施文森、楊哲銘、劉宗德、孫迺翊等學術界與實務界專家學者引言,並廣邀社會各界踴躍參與討論。 全民健保使得超過99%的國民得以享有充足的醫療照護,也因此得以獲得免於匱乏,尤其醫療與照護匱乏的自由。全民健保是台灣的成就,也是台灣的資產。全民健保需要所有人,不論各行各業,不論實務或學術的關照與呵護。全民健保需要永續經營,甚且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為求永續進營,絕非自我滿足,也絕非歌功頌德。畢竟,再好的政策與制度,也有缺陷與不足。唯有面對此等缺陷與不足,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才是永續經營、長治久安的唯有對策。 全民健保自實施以來,即存有不少問題。例如依身份為依歸的保費補貼制度,就是極為嚴重的問題。此一問題,不止造成社會公平的問題,也是健保財政問題的一大根源。如今,所謂二代健保所要處理的核心問題,正是此等具有重重問題的保費制度。其實,此一問題,乃是典型的法律問題,尤其是憲法上平等保障的人權問題。過去,在制訂全民健保法時未注意有關的法律問題,而留下禍源。如今,在此建構二代健保的時期,豈可再次忽略? 全民健保是涉及醫療制度,也是社會制度、法律制度的重要內涵。從1995年實施全民健保之後,大法官會議已接連做成472、473、524、533、550及676號等解釋。其中,在1999年的472號解釋,即對原有不分原因對所有滯納保費者一律拒絕給付之規定,為「違憲」之宣告,而要求對無力繳納保費者給予適當之救助。除此之外,大法官會議,尚且要求:就保險之營運 (包括承保機構之多元化) 、保險對象之類別、投保金額、保險費率、醫療給付、撙節開支及暫行拒絕保險給付之當否等,適時通盤檢討改進。如今,此等要求並未有充足之回應與改善?這也是何以日前復有676號解釋之緣由。在二代健保法案之中,此等問題究有何規定?該等規定是否經得起檢驗?此外,諸如2001年的524號,則就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39、51條、全民將康保險醫療辦法等做出「準違憲宣告」,而要求應於二年內檢討改進。這是業經大法官會議所明確指出的法律問題。又眾多的法律問題,豈止於此,諸如全民健保與民事賠償及其他法律責任的關係(尤其求償關係)以及眾多涉外的議題(包括國人在國外的投保或停保權利與義務以及外國人在國內的投保權利與義務等)。 準此,政治大學法學院與公企中心擬於2010年5月期間分三次(皆於週五下午)舉辦系列全民健保法案論壇。除此二單位,月旦法學雜誌為協辦單位。 詳細議程與地點請參照附件--連結 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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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 ( 2010/05/18, Tuesday ) |